電子汽車衡檢定規程概述:
檢定用的規范砝碼誤差,應不大于被檢秤相應秤量zui大允許誤差的1/3。當被檢秤的zui大秤量大于It,可運用其他恒定載荷來替代規范砝碼,前提是至多具有It規范砝碼,或是50%zui大秤量的規范砝碼,兩者中應取其大者。滿足下列條件,規范砝碼的量可以增加,而不是zui大秤量的50%。若反復性誤差不大于0.3e,可增加至35%zui大秤量;
若反復性誤差不大于0.2e,可增加至200-/0zui大秤量。反復性誤差是將約爲50%zui大秤量的載荷,在承載器上施加3次來確定的。
2.普通技術形態的反省停止檢定前次要是對被檢的秤停止外觀反省和通電反省。
(1)外觀反省被檢定的秤的銘牌能否完好、明晰;銘牌上的內容能否完全;從外觀反省應無破損;內部應無松動、無散落物。
(2)通電反省
反省供電電壓、頻率能否契合要求;反省電源保險絲能否爲規則的規格。接通電源,對
秤停止預熱30 min,改動稱重砝碼,察看稱重顯示屏的各位數碼能否延續顯示0-9,有無不
顯示景象。反省秤的鍵盤上的各數字鍵、功用鍵的功用能否正確牢靠。
3.檢定項目和檢定辦法
將電子汽車衡置于通常運用形態或指定測試形態,按規則要求接通電源,經規則的預熱時
間停止預熱后。允許顯示值置零和去皮重。預熱后對其停止以下功能測試。
(l)零點反省
置零安裝的*度
A.不裝備零點跟蹤和自動置零的秤
將秤置零。然后測定示值由零變爲上*個分度值*施加的小砝碼(0.1e)總量,依照誤
差計算公式(1l - II)計算零點誤差。
B.裝備零點跟蹤和自動置零安裝的秤
先將示值置于自動置零范圍或零點跟蹤范圍之外,例如經過施加lOe的載荷,然后按誤
差計算公式(11 - 11)確定零點*度。.
經過正常方式使秤的自動置零和零點跟蹤暫時不起作用,在接上述辦法確定零點*